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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方案范文(通用5篇)

2023-11-21 22:02:56 网站:公文荟萃

下文分享《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

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方案范文(通用5篇)1

  一、完成时限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乡政府为本次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实施主体,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底线思维,认真吸取教训,强化排查整改,在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敬老院消防整改工作。

  二、组织机构

  乡政府成立清风乡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敬老院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清风乡民政和社会事务办,由方书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及监管整改工作的开展和推进。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1、增设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设施

  增设泵房、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应急照明灯、应急疏散指示标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对电力线路进行改造,将所有电力通讯线路穿PVC管保护;严禁老人在住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3、清除影响人员逃生、救援的障碍物。

  4、健全消防组织。制定敬老院应急救援预案和消防安全制度,明确人员分工、逃生等内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演练,并做好记录。

  5、厨房、食堂可燃物堆放要规范。厨房和食堂的物品进行分类、分散存放;厨房的"柴禾最多只能堆放敬老院当餐的用量,当次未用完的规范到燃料存放点保存。

  6、其他影响消防安全的事项全部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在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过程中,妥善安置好敬老院内供养对象,确保供养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2、乡政府将不定期对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改进行专项督查,对于敬老院消防安全措施落实不好、整改不力、管理疏失等问题予以考核,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依法追责。

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方案范文(通用5篇)2

  为切实提升我县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尽快完善我县公办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保障机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养老机构消防审验的标准与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消防改造目标

  我县计划从20xx年起,对县内23所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设施改造提升,使之达到消防审验要求。其中:20xx年拟改造5所,分别为沙村镇敬老院、螺溪镇敬老院、苑前镇敬老院、县社会福利院、塘洲镇敬老院;20xx年拟完成13所,分别为老营盘镇敬老院、水槎乡敬老院、万合樟塘敬老院、沿溪镇敬老院、马市镇敬老院、灌溪镇敬老院、禾市镇敬老院、上模乡敬老院、南溪乡敬老院、石山乡敬老院、苏溪镇敬老院、澄江镇敬老院、中龙乡敬老院;20xx年拟完成5所,分别为冠朝镇敬老院、桥头镇敬老院、小龙镇敬老院、万合镇敬老院、上圯乡敬老院。

  二、改造标准与内容

  改造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xx)、《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江西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T807-20xx) 等规范和标准文件要求,对各养老机构统一设计,经图审合格后进行标准化改造施工,内容包含:电器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灯、消防电源)、消防给水系统、防火分隔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水系统、防火隔热材、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设备、干粉灭火设备等。

  三、实施步骤

  1.时间安排。20xx年计划完成的5所公办敬老院消防改造于当年12月底完成;20xx年计划完成的13所公办敬老院消防改造于20xx年1月启动,当年实施完毕;20xx年计划完成的5所公办敬老院消防改造要于当年全面结束。

  2.调查摸底。各公办养老机构参照审验部门所需审验资料对各自所属院内建筑验收资料进行自查,收集房屋建设施工许可证、房屋验收等资料;县民政局组织人员深入养老机构协助调查,确定各地所需完善消防设施的房屋数量及类型并造册登记。

  3.分步实施。

  (1)县民政局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分别对全县公办养老机构需进行消防改造的房屋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坚持“一院一方案,一院一图纸”的原则,对拟当年改造的养老机构进行消防建设改造设计。

  (2)县民政局牵头,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经费预算;组织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建筑设计院等职能部门组成会审小组,对设计图纸、预算方案进行会审,会审通过后确定图纸及预算规模。

  (3)县财政局对设计部门的工程预算进行财政评审,实事求是核定各院的改造资金。

  (4)县财政局、县民政局联合下发当年度的"消防改造资金计划,由县民政局统一招标后,由各乡镇对项目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管。

  (5) 组织验收。各乡镇负责组织项目初步验收,然后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住建、消防等专业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复验。消防专项验收合格的由住建部门办理消防验收意见书。鉴于目前的特殊情况,针对公办养老机构老旧建筑办理消防审验手续,在符合近期建设规划且保证房屋结构、质量等安全的前提下,参照市民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三家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办理消防审验手续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允许容缺部分资料(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办理,所容缺的资料,需乡镇(街道)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责任分工

  (1)县民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协调解决各乡镇在工作推进中的出现的困难与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工程的实施,加强实地监管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项目验收的前期工作,提供相关消防审验资料,配合验收。

  (2)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评审、资金筹措。

  (3)县住建局。负责根据各乡镇消防改造结果进行实效评估及容缺审验。

  (4)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核查,为消防改造提供技术指导,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监管,高位推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协调,抓落实,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摸底排查,协助专业设计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督导调度办理消防审验的有关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确保如期完成本地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工作。

  2.加强调度,有序推进。县民政局每月要开展调度和业务指导,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对所属敬老(光荣)院消防安全设施改造进度进行跟踪,建立施工进度台账,每月5日前向县民政局报送上月施工进度,并按时保质完成消防改造工程,及时办理消防审验手续。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分工,主动作为,积极为公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提升争取时间。县住建局要在消防改造验收、消防审验备案等关键环节积极配合县民政局,争取三年内完成全县所有公办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工作。县内民办养老机构的消防审验工作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方案范文(通用5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文件精神工作部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深入开展敬老院消防宣传培训,确保冬春季节,尤其是重要节日期间,全县农村敬老院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农村敬老院冬春季节防火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我局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直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任成员的`民政局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落实全县农村敬老院开展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各乡镇敬老院要高度重视,单位负责人亲自安排,迅速部署此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安排。

  三、排查重点

  1、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可用;

  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

  5、是否存在违规留宿人员现象;

  6、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

  7、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8、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岗位消防安全常识是否熟练掌握;

  9、消防值班是否到位。

  四、工作步骤

  1、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县民政局、乡镇民政所、各乡镇敬老院认真分析消防工作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层层召开专门会议对冬春季节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将消防责任落实得到基层和敬老院,推进工作扎实开展。

  2、全面排查和自查。动员各乡镇民政所、敬老院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相应防火措施。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火灾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安全员”防火责任,建立每日巡查、台账任务。同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消防隐患。各敬老院需在春节前普遍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3、组织行业检查。县民政局下派人员对各敬老院开展专项督查,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硬性整治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对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制定整改和问责方案,迅速落实整改措施。严厉查处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等行为,严防任何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敬老院孤老群体开展面对面预防火灾知识宣传教育和逃生演练,加大帮扶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方案范文(通用5篇)4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同时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院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鸣锣告知全体在院人员,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成员: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医务室、锅炉房和猪舍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三、工作措施

  (一)防火工作措施

  1、由院长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要把消防工作列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经常对老人、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经常进行防火教育和救灾器材技术的.使用演练,适时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线路检查维修,防止因线路老化或负荷加大造成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现火灾隐患,要求有关部门和负责人马上进行整改。

  3、配电箱、水泵房有专线联系,一旦发生火灾,水电要在第一时间内恢复使用。火灾现场要在第一时间内切断电源。

  4、教育老人、员工掌握一般的火灾扑救,自我保护方法。消防工作小组应经常对老人进行教育检查,严禁在宿舍违章用电、使用蜡烛等,楼内醒目处应钉挂紧急情况疏散通道示意图。

  5、根据防火、灭火的需要、配置相应各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

  6、负责紧急疏散的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老人、员工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活动室、厨房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一)灭火和应急疏散措施

  灭火措施:

  1、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它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院领导、值班管理员等报告。

  2、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3、涉火单位当事人应向火灾扑救指挥部成员报告起火部位的人员和存放物资的情况,特别要讲清火场中有无易燃易爆物品。

  4、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老人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5、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6、对一时难以搬运的大型物件、设备等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7、火场中燃烧的物资中如有有毒气体,进入火场人员必须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湿布块捂口鼻,以防中毒。

  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老年妇女及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老人的援救,部门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开启消防通道,用于疏散人员和物资。通道被烟雾封阻时,疏散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给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葡匐冲出火场。

  4、搬运物资过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击、受热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应远离火场,并派专人看管。

  5、灭火结束保护现场,以便查清事故原因。

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方案范文(通用5篇)5

  为贯彻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工作要求,落实省政府关于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专题会议精神,切实推进解决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打赢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攻坚战,根据市政府办《关于推进解决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实施方案》(连政办发〔20xx〕26号)的要求,为确保年底前全部养老机构存量问题得到解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攻坚行动,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确保在养老机构住养的老年人生活安心、静心、舒心。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全区所有养老机构,都要坚持安全工作底线,不得“带病”运营。20xx年底前,凡在建筑物安全及消防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经整改仍不能达标的养老机构,坚决关停或搬迁。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解决存量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由区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分别负责解决本辖区范围内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民政部门履行行业主管职责,按照“一院一策”“一案一策”的方式,挂牌督战,限时整改清零。住建、自然资源、消防等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依职责任务同步推进。

  (四)坚持机构主体、全员责任。养老机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是机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担负消防整改和审验的职责任务;要建立养老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全员抓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分类实施

  全区因土地规划、建筑施工许可等历史原因,未能完成消防审验,未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的养老机构,主要包括:

  (一)适用简化审验程序的养老机构

  1.凡建筑物在1998年9月之前投入使用,且在1998年9月之后未经过改建或者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养老机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消防备案手续,但必须符合消防及建筑物安全要求;

  2.建筑总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养老机构,不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消防备案手续,但必须符合消防和建筑物安全要求。

  (二)通过会议议定形式完成审验的养老机构

  1.由镇街投资建设,用于服务本辖区范围内特困人员及社会老年人,因土地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原因,不能进行消防审验的农村敬老院(老年公寓、养老服务中心、五保供养中心等);

  2.在20xx年底前已经建成,但因土地规划、建筑施工许可等原因未能完成消防审验手续的养老机构。

  四、工作流程

  (一)对适用简化程序的养老机构,由区民政部门联合消防和住建部门对该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无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检查情况的函》,民政部门指导该机构完成养老机构备案。现场检查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向养老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建筑物安全性能评估不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要求,有建筑物安全隐患的,住建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机构整改完成后,由该机构法人或负责人向区民政部门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和整改完成的书面承诺书,区民政部门联合消防和住建部门对该机构进行复查,消防部门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的函》。民政部门根据消防和住建部门意见,指导该机构完成养老机构备案。

  (二)对于由镇街投资建设的农村敬老院和其他因土地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原因无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的机构,采取以下方法进行:

  1.区自然资源部门对该机构建筑物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建设用地指标及建筑规划标准等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完善相关手续的,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地、规划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指导机构完善土地、规划相关手续后,区自然资源部门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

  2.根据实际情况,由区民政部门统一委托或由各机构责任主体自行委托,由具备相应鉴定资质的工程鉴定机构对养老机构建筑物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区住建部门依据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确认建筑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要求的,由区住建部门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评估发现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由住建部门下达整改通知,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机构法人或负责人向区民政部门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和整改完成的书面承诺书,由区民政部门再次牵头组织评估。

  3.区消防部门对机构进行现场检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检查情况的函》,并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现场检查有安全隐患的,消防部门向机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民政部门督促养老机构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机构法人或负责人向区消防部门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和整改完成的"书面承诺书。区消防部门对该机构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的,出具《关于XX机构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的函》,在附件3中予以确认。

  4.以上3项工作完成后,由区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中研究议定,确定是否允许该机构进行养老机构备案。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底前)

  1.召开全区处置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动员部署会,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和时间节点;成立相应领导机制,组织实施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

  2.全面启动排查甄别工作。5月22日前,由各镇街对本辖区内未能取得消防审验合格手续的养老机构逐一进行排查摸底、甄别分类,填报附件4并上报。根据各镇街上报结果,5月底前由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自然资源、住建和消防部门,确定机构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和消防、建筑物是否安全。

  (二)处置整改阶段(20xx年6月底前)

  1.在全面甄别的基础上,对因前置手续不全而未能取得消防审验合格手续的养老机构,由区领导小组集中研究会商,对于符合规划要求,消防、建筑物达到安全标准的,在6月底前采取会议议定、部门盖章等方式予以确认,区民政部门指导养老机构完成备案。

  2.对在排查甄别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划要求及消防、建筑物安全不达标的养老机构,能够整改的,由各职能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区民政部门督促责任机构限期整改。对确实无法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各镇街要立即组织关停或搬迁,并妥善安置服务对象。

  (三)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9月底前)

  对下达整改通知的养老机构进行“回头看”。区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对整改完成,并对提交书面复查申请的机构进行评估和验收,达到要求的,在9月底前完成会议议定和签字确认。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标准的机构,由各镇街依法组织强制关停或搬迁,并妥善安置服务对象。

  (四)督查阶段(20xx年11月底前)

  区政府将按照工作推进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镇街推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推进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未达到序时进度的镇街要书面向区政府说明原因,并制定整改推进计划,明确完成时限。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解决各镇街辖区内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排查甄别、妥善处置整改、汇总分析情况、监督指导落实等。区民政部门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具体推动、狠抓落实,集中骨干力量攻坚克难,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二)强化部门联动。各镇街、各部门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甄别和督促整改工作,抓好行业监管,抓好督导督查;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养老机构用地情况梳理完善工作;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建筑物安全达标情况的鉴定甄别指导工作,并对建筑物安全隐患整改予以指导;消防部门要提供前期已办理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情况的鉴定甄别工作,并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予以指导。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同配合,建立联动推进工作机制,切实将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解决好。

  (三)加强经费保障。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问题中所需工作经费,可以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中安排。公办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整改经费,纳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经费中一并安排。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对民办养老机构按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的,可按一定比例给予扶持和补贴。

  (四)强化督查问效。要强化责任制落实,加强督查督办,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镇街要主动对辖区内现存量摸排到位,主动对接区现场督查检查组,尽快完成辖区内机构消防审验问题。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区专项工作组实施挂图督办,各镇街审验行动进展情况报区民政部门汇总,实施一周一报,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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