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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文言文翻译通用8篇

2022-09-19 19:15:27 网站:公文荟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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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主张实行“王道”、“仁政”。反对“霸道”、“暴政”。呼吁统治者重视人民、安定人民、少收赋税,减轻刑罚,使百姓“不饥不寒”。下面是白话文整理的《鱼我所欲也》文言文翻译通用8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篇一:注释 篇一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取:求取 义:正义,道义。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文同义。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增加。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 所识穷乏者得我欤: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30、 已:停止,放弃。

31、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篇二:原文 篇二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篇三:字词解释 篇三

1、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2、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者/而有不为也。

4、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5、是/亦不可以已乎?

篇四:词多义 篇四

1、而

呼尔而与之。修饰“与”,表修饰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表转折,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

故不为苟得也 取得

5、为

向为身死而不受。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第一个“为”:为了,表目的。第二个“为”:接受。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用

篇五:注释 篇五

(1)亦:也。

(2)欲:想要。

(3)兼:同时具有。

(4)舍:舍弃。

(5)取:选取。

(6)甚:超过。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10)恶:厌恶。

(11)患:祸患,灾难。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意,不译。

(15)莫:没有。

(16)则: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这是因为。

(23)非独:不只,不仅 非:不 独:仅。

(24)贤者:有才德,有贤能的人。

(25)是:此,这样。

(26)勿丧:不丧失。丧:丧失。

(27)箪: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

(28)豆: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29)则:就。

(30)弗:不。

(3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32)呼尔:呼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33)呼尔而与之:呼喝着给他(吃喝)。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黔敖在路边施粥,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才落得这个地步!

(34)行道之人:(饥饿的)过路的行人。

(35)蹴:用脚踢。

(36)而:表修饰。

(37)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38)万钟:这里指高位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39)何加:有什么益处。何 介词结构,后置。

(40)宫室:住宅。

(41)奉:侍奉。

(42)得我:感激我。

(43)得:通“德”,感激。

(44)与:通“欤”,语气助词。

(45)乡:通“向”,从前。

(46)已:停止,放弃。

(47)本心:本性,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篇六:鱼我所欲也翻译: 篇六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舍弃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想要的,但我所追求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为什么不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为什么不采用呢?采用这种方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 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那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是圣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圣人没有失去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四处游历的人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如果见了高位厚禄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因得好处而丧义),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好处);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妻子与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大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而不做吗?(如果这样做了,)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天性。

篇七:《鱼我所欲也》 篇七

朝代:先秦

作者:孟子及其弟子

原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通与;乡:通向;辟;通避)

篇八:译文及注释 篇八

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呼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注释

1、 选自《孟子·告子上》。

2、 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3、 患:祸患,灾难。

4、 辟:通“避”,躲避。

5、 如使:假如,假使。

6、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7、 勿丧:不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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