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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2023-06-29 11:40:22 网站:公文荟萃

在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总结过去五年地方立法实践,部署今后五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在新时代新起点上推动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过去五年,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始终紧扣中心、紧贴民心,充分发挥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实现了立法格局和立法机制“双完善”、立法数量和立法质量“双提升”、立法能力和立法效能“双增强”。特别是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推动下,制定出台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法治乡村建设促进条例等一批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创制性立法,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等一批民生领域立法取得良好社会效益,首创的地方性法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得到广泛认可,地方立法工作已成为**市域治理现代化的一张“金名片”。

  立法是法治的先导,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鲜明提出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并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实践以高水平地方立法护航现代化建设征程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加强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肩负起为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探路先行的重大使命,实现高质量发展、高层次均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水平安全,离不开地方性法规的引领、推动和保障。全市立法机关和广大立法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法治实践,推动地方立法工作理念更新、机制创新、模式革新、成果出新,以高水平地方立法护航现代化建设征程,为推进“两个先行”、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做好新时代法治工作,必须把握五条原则。一要突出与时偕行。坚持立法与时代同频、与大局同向,紧扣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证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落地生根、结出硕果。二要突出破立并行。强化系统思维、全局观念,统筹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各环节,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特别是要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推动立法与改革决策紧密衔接,防止立法空白,消除法治盲区。三要突出示范先行。聚焦新形势新任务新课题,以变革型思维、创造性张力谋划推进立法工作,及时将实践创新成果上升到法规层面,以先行立法凝练先行经验,形成更多示范先行的标志性制度成果。四要突出与民同行。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工作始终,立法前问需于民,立法中问计于民,立法后问效于民,监督实施取信于民,确保全过程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五要突出贯通施行。牢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主动从执行的视角考虑条文的设定、从施行的效果预判法规的价值,保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整体推进、一体贯通。

  具体来讲,要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坚定正确方向,从政治上筑牢立法根基

  立法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要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始终,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要强化政治引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以立法工作实效彰显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要健全党领导立法工作责任制,落实重要法规草案、立法中的重大问题依程序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的制度,确保党的领导具体全面地体现到立法工作中。二要突出人大主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强化在整个立法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实体决策作用,迭代升级重要法规起草“双组长制”“双员制”等创新举措,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精准把控,严把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评估关、维护关,在多元利益主体、利益诉求中寻求“最大公约数”,更好发挥人大在确定立法选题、组织法案起草、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三要促进各方协同。市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要认真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前期立法调研、法规文本论证,特别是要将政府法规配套文件制定工作前移,与立法统筹考虑、同步推进,为地方性法规执行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二、聚焦发展所向,从大局上找准立法定位

  要把立法工作放到服务“国之大者”、推进“两个先行”的大局中系统谋划,主动对接重大发展战略、重点改革举措,动态完善落实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快形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配套、与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进程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体系。重点要做到“五个聚焦”。一要聚焦变革创新实践。以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为统领,聚焦世界一流强港、全球先进智造高地、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自贸片区、*江科创区建设和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牵引性工程,围绕数字化改革、数字经济发展、人才引育留用、产业和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具有首创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创制性立法,以立法先行牵引系统变革、整体重塑,着力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二要聚焦共富示范先行。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围绕“扩中提低”改革、“医学高峰”计划实施、“一老一小”全龄友好型社会构建、城乡现代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梳理存在的制度缺失、制度缺陷问题,推动立法资源向就业、教育、健康、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倾斜,加快低收入人群基本保障、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等立法步伐,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共富型制度政策体系。三要聚焦文明典范建设。对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更高标准,充分发挥立法的价值引领、行为规范作用,统筹推进文明行为养成、地域特色文化传承、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领域立法,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实践、引领文明风尚,打响“在**,看见文明中国”品牌。四要聚焦城乡现代治理。针对“精特亮”工程、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城中村改造等工作中暴露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快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立法项目进程,为塑造大美**新图景提供法治保障。要围绕安全发展,结合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扎实推进城乡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共安全保障等领域立法工作,推动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提升平安**建设水平。五要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紧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围绕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精准立法,加快**山、**山、**湖、**港等区域资源保护开发的立法步伐,夯实低碳转型、绿色发展的法治支撑。

  三、把握价值取向,从质量上标注立法高度

  一部成功的法规,必然是以民意为基础、以问题为靶向、以法理为支撑的精品良法。要强化标杆意识,坚持守正创新,健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制度机制,确保所立的每一部法规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塑造更多地方立法的**样板。一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概念,最早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提出的。充分发扬民主,对于凝聚立法共识、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要依托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平台载体,拓展开门立法的广度和深度,认真听取民意,广泛汲取民智,夯实地方立法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真正把法立在老百姓的心坎上。要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由立法征求意见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推动普法拓展,使之成为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法治建设、全方位展现人民民主优越性的重要阵地。二要强化全周期质量管理。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生命线。要完善全过程立法质量评审机制,把质量要求贯穿立法调研、论证、起草、审议等流程始终,找准切入点、坚持特色化、突出实效性,积极开展“小快灵”立法,不搞“大而全”,避免出现宣誓性立法、口号式立法、简单化立法。要把握好立法质量和效率的关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进度,切实做到急用先行。三要保证全链条依法遵法。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地方立法,确保立法活动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行进。要准确把握宪法法律赋予地方立法的实践空间,找准实施性、补充性立法的落脚点,把准创制性、探索性立法的突破口,把地方立法权的治理功效充分释放出来。

  四、强化实效导向,从执行上彰显立法权威

  法治是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结合,既要“有法可依”,更要“法出必行”。要迭代完善地方性法规动态维护机制,统筹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各环节,抓实立法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切实提升地方性法规的权威。一要让法规广为人知。把地方性法规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以一看便知、一学便通的普法形式,推动法规知识直达群众、法治教育直抵人心,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特别是要把立法过程中的观点交锋、利益协调、法理考虑等,通过法规释义等形式进行阐述,让公众对法规实施意义有更深的认识。二要让法规真正落地。把法规实施监督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严肃追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让法规的牙齿真正“咬合”。要严格规范执行法规规定,让法规从纸面走进生活、从规矩变成习惯,推动形成“有法必依、守法得益”的正向效应。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把地方性法规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带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共识和自觉。三要让法规永葆活力。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动态维护,及时查找发现法规本身存在的问题,以“立”填补空白,以“改”调整完善,以“废”清理更新,以“释”明确补充,确保法规顺应时代要求、符合发展实际。

  五、引领变革趋向,从整体上提升立法能力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正发生深度变革,立法工作也要不断与时俱进,发挥好引领变革、塑造变革的作用。要适应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强化立法工作的组织体系、专业力量、技术保障,为**地方立法工作继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一要锻强立法主力。把立法队伍建设作为党管干部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管人才的总体规划,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健全激励保障机制,多渠道选育优秀立法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勤政廉洁的高素质立法队伍。二要广聚社会合力。拓宽各方力量参与立法的平台渠道,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院、立法研究基地、立法咨询专家等立法辅助力量建设,发挥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社会力量作用,让各项法规具有更坚实的法理支撑,展现更高超的专业水准。三要善用数智助力。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依托“*里*·人大”“数字政府”等信息资源管理和应用平台,迭代完善数字立法应用场景,推动草案起草、文稿审查、项目管理、法规清理等工作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地方立法工作的效率。

  同志们,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也是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的重要保障。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人民群众立良善之法,为改革发展立先行之法,奋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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